11月1日起,《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,为云南铁路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。

陈畅 摄
《条例》共6章45条,突出云南特点,针对地质灾害、山坡地水土保持、跨境铁路交流合作、沿线轻质物体隐患等内容作出专门制度设计;厘清铁路监管机构、各级九色视频、行业部门、铁路企业权责边界,构建起“企业负责、行业监管、路地协同、社会参与”格局,落实护路联防、双段长工作机制。

徐章位 摄
在铁路线路安全方面,《条例》强化源头防控,细化安全保护区管理,对烧荒、排污倾倒、违规作业、放飞低空飘浮物、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等行为作出相应禁止性规定,规范桥梁、涵洞、隧道周边安全治理,压实林木、山坡地水土保持、轻质物体隐患排查整治责任。针对运营安全,进一步规范旅客安检、站车秩序、货物运输安检,对干扰安检、擅闯铁路禁区、擅动安全设备等行为明确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;同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、监测预警、路地联动处置机制,健全法律责任体系,实现与上位法有机衔接。

段倬 摄
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10月28日召开的《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新闻发布会上,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依照《条例》依法履职,严肃查处干扰阻挠安检、强行阻塞检票通道、擅自跨越站台进入铁路线路等违法行为,同时畅通110报警、沿线派出所及警务站线索举报渠道,及时受理核查危害铁路安全的相关线索,共同维护车站、列车及铁路沿线治安秩序。

陈畅 摄
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,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,用好“双段长”、护路联防等路地协同机制,加强条例宣传,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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